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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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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2-04-02信息来源:

校语委各成员单位:

2021年4月9日,国家语委、教育部专家组莅临我校开展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实地考察工作。专家组通过实地考察、汇报答辩等环节,全面考察了解了我校基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为我校基地建设工作把脉问诊,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和省教育厅提出的要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各院系要遵循“党委领导、语委统筹、部门配合、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根据本部门、本院系实际,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齐心协力,明确责任,完善举措,强化落实,确保整改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青海师范大学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青海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

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委、教育部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实地考察工作专家反馈意见及青海省教育厅对基地建设工作的要求,推动我校基地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校语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任务分工

反馈意见及要求

整改措施

整改

时间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专家反馈意见1

部分校内文件、标识牌等存在错别字、不规范字、汉语拼音没有分词连写等现象,需要加以规范。

1.组织师生开展“校园啄木鸟行动”,对校园内各类广告牌、标识牌、名称牌、宣传牌等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大检查,查找错别字、繁体字、二简字、不规范汉语拼音、不规范外文拼写等现象,并责令相关部门整改。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

2021年5月20日前

宣传部

各部门、院系

2.组织校内专家,对照2012年7月1日颁布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对近三年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印发的文件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文件,增加整改订正附页。

2021年5月30日前

校办

各部门

各院系

3.对各院系教师教案、讲义、PPT课件等教学资料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抽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021年5月30日前

教务处

各院系

专家反馈意见2

作为社会推广类基地,应加强社会参与平台建设。

1.加快整合全省社会各界人才力量,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青海专家库建设、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推广青海专家库建设。

2021年5月30日前

校语

委办

校语委各

成员单位

2.充分发挥基地引领示范作用,继续推进与农牧区中小学结对帮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根据结对协议,持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教育培训、实践指导、活动展示。

长期性工作,2021年4月开始启动实施

校语

委办

文学院

新闻学院

美术学院

民族师范学院

3.全力打造“青海师范大学文化大讲堂”文化品牌,发挥“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展览馆、《永怀之歌》剧目在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弘扬中的作用,深入基层开展推广活动。

长期性工作,按计划实施

宣传部

宣传部

“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

学工处

团委

4.组建大学生语言服务志愿者团队,积极开展暑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社会实践活动,为青海农牧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助力。

2021年7月-8月

团委

学工处

各院系

省教育厅要求1

将基地建设成为发挥特色优势、示范引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建设成为培养合格人才、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重要平台。

1.抓紧调研,制定基地语言文字人才培养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各类语言文字人才专项培训。

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计划制定。

校语

委办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新闻学院

人文学院

2.加强与各高校、中职院校、“有源书院”等文化推广机构的合作交流,以24届推普周活动为契机,共同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语言文文化传承推广工作,发挥基地平台作用。

2021年5月启动实施。

校语

委办

宣传部

新闻学院

人文学院

省教育厅要求2

加强基地组织管理和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整合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人才资源,组建业务团队,加强规范管理,提供良好工作条件和基本运行经费。

1.在省语委拨付的10万元建设经费基础上,学校配套经费足额到位,进一步完善基地基础设备设施建设。

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

校语

委办

校 办

组织部

人事处

财务处

2.在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基地建设工作实际需要,逐步调配专兼职工作人员参与基地建设工作。

按工作需要逐步到位。

省教育厅要求3

加强基地建设规划,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基地主要职责,建强建优基地,在文化推广、科学研究、教育培训、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新成效。

1.结合国家及青海省“十四五”语言文字事业和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基地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

校语

委办

校语委办

2.加强青海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建设,积极承担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和复审任务,提升青海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

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

校语委办

省测中心

3.积极组织承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青海赛区初赛、第五届全省书画大赛,引导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亲近中华经典,提高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动力。

2021年4月-7月

校语

委办

新闻学院

美术学院

4.按省语委、省教育厅总体部署,承担“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普通话”培训、不达标教师普通话培训、统编三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等,助力青海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青海中小学国家统编三科教材使用全覆盖,提升青海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核心素养。

按“国培”“省培”计划实施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新闻学院

文学院

民族师范学院

5.选派专家承担西宁市、海东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示范校建设指导,积极开展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示范高校建设。

2021年9月-10月

校语

委办

校语委各成员单位

6.选派专家积极参加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为推动青海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努力。

按省语委、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执行

校语

委办

校语委各成员单位

7.以计算机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依托,进一步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智能化、信息化研究,注重科研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为我省语言文字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长期性工作,每年申报各级各类语言文字科研课题不少于10项。

校语

委办

校语委各成员单位

省教育厅要求4

按照这次专家组考察意见,严格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查漏补缺,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细化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确保整改实效,推动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制定出台《青海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整改工作方案》,按整改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落实整改任务。

2021年4月30前制定完成,按方案实施。

校语

委办

校语委各成员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院系要按照校语委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使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对整改任务负总责,大力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汇总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依据各自职能主动作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二)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参加部门,研究制定各项任务具体落实工作方案。整改任务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拿出办法;属于原则要求的要认真调查研究,明确具体措施;属于要单位负责实施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落实。

(三)校语委办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跟进各项整改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校语委各成员单位要将落实情况报校语委,并在校语言文字工作专题会议上通报。

上一条: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评估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青海师范大学国家语言 文字推广基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