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师语委字〔2021〕9号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
预评估情况反馈报告
为深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夯实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基础,迎接正式评估验收。根据校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预评估验收的通知》,受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领导小组指派,校语委办于2021年12月19日—12月24日,组织10名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分两个评估小组,赴19个学院、3所附属实验学校、1所附属实验幼儿园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预评估。
预评估工作严格依照《青海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规程》,按照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不同核查指标体系标准,通过召开汇报会、查阅档案材料、查看用语用字环境、开展座谈和随机访谈、听课、问卷调查、查看单位网站等方式进行全面核查,对各受检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基本实现了校内预评估工作目标。
专家组在各单位共召开汇报会23场;随机访谈近500人次;发放回收调查问卷442份;随机听课60节次;检查网站19个;查阅档案184卷;教案230本,试卷220份;指导论文190本;学生作业220本;各类牌匾874块;公示栏92个。现将核查结果反馈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自学校启动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工作以来,大部分单位比较重视评估验收工作,按照校语委办印发的工作清单,依照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的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开展迎检准备工作。在核查中发现,三所附属实验中学、幼儿园和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数统学院、新闻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民族师范学院、文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单位,能够依照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专业特色进行达标建设,特色鲜明、档案资料较为齐全,基本实现了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目标。
(一)制度建设
1.各单位均成立了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语言文字工作专干,初步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制定了本单位各类语言文字管理制度。如民族师范学院制定了《学院用语用字制度》《公文管理制度》《推普员工作职责》等6种语言文字工作制度;附属实验第三中学按学校层面和教研室层面分别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每年都有年度总结,计划总结数量达19份。
2.通过座谈访谈、随机听课等核查方式,普通话已经成为我校的校园工作语言和交际语言,落实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校园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
3.大部分单位网站、单位公文、名称牌、指示牌、建筑物用语用字及汉语拼音使用基本符合规范,附属实验第二中学有语言文字专题网页。
(二)能力建设
1.各单位教师和学生自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较强。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各单位的学生答卷成绩普遍优于教师成绩。各师范专业均重视师范生的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在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通过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实训、“一日一板”等具体举措加以落实。民族师范学院在大学汉语课程评价中加入口语测试项目,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三所附属实验中学均有学生口语测试的评价体系等相关支撑材料。
2.师范类和语言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普通话水平达到从业要求等级的比例为90%以上;专任教师的普通话证书持有率达70%。
(三)教育教学
1.通过随机听课,检查教案、试卷、作业、指导论文等教学文件,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基本规范。
2.部分学院十分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建设,开设了大学语文、写作、“三字一话”、普通话等相关课程。民族师范学院构建了“文化修养+语言技能+三必三选+学业帮扶”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体系;教师语言课程已建设成为校级网络课程、校级一流课程;构建了“分课型+分层次”的课堂教学模式,为民族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实践案例。
3.各单位均组织开展了读书会、朗诵会、演讲比赛等校园语言文化活动。三所附属实验中学开展的各类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支撑材料充分。
(四)宣传普及
1.各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开展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活动。部分单位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有活动策划、简报、总结等相关材料。
2.美术学院承办了5届全省书画大赛,新闻学院承办了2届中华经典诵写讲青海赛区的赛事,文学院“有源书院”、“鹿鸣诗社”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优秀文化传承推广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美术学院、新闻学院、文学院、民族师范学院连续两年承担了国家语委、教育部安排的“送经典下基层”“经典润乡土”活动,与农牧区8所学校结对子;宣传部“文化大讲堂”和团委、学生处大学生话剧团,将优秀语言文化送到农村牧区,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民族地区的推广普及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成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3.校语委充分发挥高校语言文字专业人才优势,选派专家积极参加省语委各项工作,服务全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承担《青海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研制,联合教育部语用所研制学前儿童普通话能力测评标准、测量工具、效果比对方案,助力国家“童语同音”计划的顺利实施。
(五)科学发展
1.学校结合学科优势,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本体、应用、信息化研究。近年来,文学院、新闻学院、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幼儿园等单位立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省语委科研项目40余项,产出丰硕的科研成果。计算机学院“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紧密围绕我国涉藏地区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建设的实际需求,研制开发汉藏机器对译系统、汉藏英电子词典,填补了该领域研究多项空白,促进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藏文信息处理技术的规范发展,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了涉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和语言文字、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2.学校以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为依托,积极承担“国培”“省培”任务,发挥学科优势、人才资源优势,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近年来,承担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全省不达标教师普通话培训、民族地区教师普通话培训、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学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教指引培训、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师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任务,累计培训学员25284人次。有力支持了我省推普脱贫攻坚工作,为民族地区推行国家统编“三科”教材全覆盖、为全省教师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和核心素养奠定了语言基础,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发挥重要作用。2021年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承担了国家语委、教育部第34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办班任务,进一步提升了培训层次和规格。
3.学校结合办学特色,积极探索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2009年以来,在学校教务处组织下,全校各学院师范生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顶岗支教,在提升师范生从教技能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师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同步提升了农牧区基础教育学校师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13年来学校13984名师范生,赴青海省35个县市的近400所中小学开展顶岗支教实习,受益人数达30余万,为各州县置换脱产研修教师2248名参加学科培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培训骨干教师5860名,在支撑青海“两基”攻坚和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推动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青海农牧区的推广普及。
4.深度挖掘地方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资源,创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路径,努力打造青海特色文化品牌。2017年由学校师生根据两弹元勋郭永怀事迹自编自创自演的话剧《永怀之歌》,成为教育部第五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先后荣获第六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展演奖、入选全省高校巡展剧目、入选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戏剧进校园暨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话剧”校园展演话剧、入选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党性教育示范课。“青海师范大学文化大讲堂”项目自2012年正式实施,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在校内外每年开展20场系列讲座,通过弘扬传统文化,普及人文知识,传承人文精神,培育人文素养,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成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青海品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根据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指标体系,学校目前还缺乏以下评估指标要素:
1.语言文字工作专题网站;
2.永久性的语言文字宣传标牌(三所附属实验中学和附属幼儿园需单独设立);
3.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年度预算计划;
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域的组织和个人奖励。
(二)个别单位由于对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不够重视,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尚存在以下亟需整改的问题:
1.有些单位没有撰写自评报告和汇报PPT,个别单位的自评报告中有错别字、标点符号、行文格式等方面的错误。
2.接近一半的单位没有按要求完成语言文字工作三年计划、两年总结。
3.几乎所有单位的教职工和师范生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收集不全,没有进行统计造表。
4.大部分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支撑材料收集不足,质量不高,特别是各类活动策划方案、简报、总结等佐证性材料缺失,且没有按照评估验收指标体系建档。
5.各单位对结合本单位实际打造语言文字工作亮点和特色项目方面均存在凝练不够、支撑材料不足、在自评报告和档案材料中没有充分呈现等问题。
6.推普周活动作为单独考核指标内容,许多单位没有对应的档案材料。
7.部分单位的公文、用语用字环境、个别教师的教案、试卷、指导论文、作业批改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用语用字不规范现象。
8.各单位在语言文字工作氛围的营造方面力度不够,尚需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建议
(一)学校层面
1.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专题网站的建设。(责任单位:语委办、网络中心,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2.完成永久性语言文字宣传标牌的建设。(责任单位:宣传部、三所附属中学、幼儿园,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3.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经费预算支出凭证。(责任单位:财务处,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域的组织和个人奖励。(责任单位:人事处、校语委办,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5.检查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语言文字相关要求和课程设置。(责任单位:教务处,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二)单位层面
1.撰写完善自评报告、汇报PPT、语言文字工作三年计划和总结,并请相关专家审核把关。(责任单位:全校各受检单位,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2.收集统计教职工和师范生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责任单位:全校各受检单位,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3.按自评报告内容,收集整理各类支撑材料,按评估验收指标体系分类归档。(责任单位:全校各受检单位,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4.结合本单位专业特色和工作实际打造语言文字工作亮点和特色项目。(责任单位:全校各受检单位,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5.推普周活动资料建档。(责任单位:全校各受检单位,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6.改正单位公文、用语用字环境、教师教案、试卷、指导论文、作业批改中的用语用字不规范现象,并做好整改记录单。(责任单位:全校各受检单位,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7.在正式评估时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全校各受检单位,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3月10日)
青海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抄送: 学校各单位
青海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2021年12 月31日印发
打印:索南措 校对:吴用 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