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语委、教育局,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工作部署,推动国家语委“童语同音”计划有效实施,提高民族地区普通话教育质量和水平,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决定举办第34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青海省普通话骨干师资专题研修班),支持青海加强普通话骨干师资队伍建设和普通话学习资源建设。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关于举办第34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的通知》国语普测﹝2021﹞5号,现将学员选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选送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备一定的普通话教学或研究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以幼儿园教师及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教师为主。
从事幼儿语言教育或小学语文教学工作3年以上,能够使用普通话开展教育教学,熟悉《汉语拼音方案》,了解普通话与汉语方言对应规律,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从事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及汉语言文学研究的高校研究人员。熟悉《汉语拼音方案》,熟悉普通话与汉语方言对应规律,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从教时间10年以上的教师,或具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及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具备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的,或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应优先选送。
(五)立足于培养一支普通话研究和教育教学骨干队伍,合理配比学员的年龄、学历、民族、地区、工作岗位等。
(六)本期推选名额共110人,其中幼儿园教师50人,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教师50人,高校1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
序号 |
学员所在地区 |
参训幼儿园教师人数(人) |
参训小学语文教师人数(人) |
1 |
西宁市 |
10 |
10 |
2 |
海东市 |
6 |
6 |
3 |
海南州 |
6 |
6 |
4 |
海西州 |
6 |
6 |
5 |
海北州 |
6 |
6 |
6 |
黄南州 |
6 |
6 |
7 |
玉树州 |
5 |
5 |
8 |
果洛州 |
5 |
5 |
9 |
高 校 |
青海师范大学6 |
青海民族大学4 |
合计 |
|
110人 |
二、学员遴选审核
(一)学员遴选工作由青海省语委办委托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青海师范大学)负责。请于2021年12月18日前,将《中央普通话进修班推荐学员报名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邮件发至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办公室。
(二)要从严掌握选送标准,认真推选培训人员,经审核不符合选送条件的,将取消学员资格,省语委将追究相关推荐单位责任。
经审核符合选送条件的学员,须按要求填写《中央普通话进修班推荐学员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发至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邮箱。
(三)不宜选送体弱多病、患传染病或怀孕的同志参训。
(四)选送机构应协调学员单位保证学员学习时间。
(五)本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免收培训费。
(六)报名联系人:索南措,电话:15297096461/17397086172;电邮:497059281@qq.com
附件:1.第34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推荐学员报名表
2.第34期中央普通话进修班推荐学员登记表
青海省语委办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