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师语委字〔2021〕3号
关于召开青海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
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培训会议的通知
青海师范大学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青海省语委、青海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语字[2018]3号),明确要求2021年年底前四所本科高校(含附属中小幼学校)全部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并将达标评估结果纳入当年“文明校园″评审范畴。
为启动开展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工作,顺利完成省级认定,学校决定11月12日召开青海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培训线上会议。本次迎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更好的开展迎评工作请各学院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与选派的专干一同参加培训。因本单位不达标而影响到全校不能通过认定的部门和个人,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追责。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12日15:45-17:15
二、 会议形式:
腾讯会议(会议号397 361 168)

三、 参会人员:
1赵海兴副校长
2各学院分管领导及语言文字工作专干教师
3语委办工作人员
四、 培训内容:
1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评价体系与工作清单。
附:青海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培训专干教师名单
青海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抄送: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年 月 日印发
打印: 校对: 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