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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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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文件

日期: 2022-04-02信息来源:

青师语委字〔2021〕4号

关于举行青海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揭牌暨对口玉树州囊谦县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在线示范培训班开班仪式的通知

校语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打造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支撑力量和特色优势阵地,国家语委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遴选建设工作,根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于2021年9月10日印发《国家语委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的通知》(国语函〔2021〕7号),我校成功入选被认定为青海唯一一所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青海省语委、省教育厅于2021年11月1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家语言推广基地建设的通知》,对基地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21年9月30日,教育部语用司印发了《关于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在线示范培训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1〕31号),要求发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安排我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承担对口玉树州囊谦县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在线示范培训任务。

为正式启动开展基地各项工作,完成好国家语委、教育部、省语委、省教育厅交付给基地的各项任务,将基地真正打造成为立足青海、辐射全国涉藏地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基地。学校定于2021年11月24日举行“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揭牌暨对口玉树州囊谦县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在线示范培训班开班仪式。下面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形式

线下+线上网络视频会议。

二、会议时间

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

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行政楼一楼报告厅

(二)分会场

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教育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史培军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校语委主任

马德明 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省语委委员、

校语委副主任

赵海兴 副校长、校语委副主任、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主任

冶成福 青海师范大学副校长

牟昱仓 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校语委委员

李美华 社会科学处处长、校语委委员、校语委办主任

马 俊 教务处处长、校语委委员

陶发华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校语委委员

刘晓林 文学院副院长、校语委委员

才让卓玛 新闻学院副院长、校语委委员

丁柏峰 历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处级)、

校语委委员

吉太加 民族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校语委委员

高若晨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院长、校语委委员

李晓华 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校语委委员

都世庭 美术学院副院长、校语委委员

吴 用 校语委办副主任、副教授、校语委委员

马梦玲 文学院教授、校语委委员

耿朝晖 新闻学院副教授、校语委委员

龙生祥 民族师范学院汉语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校语委委员

索南措 校语委办工作人员、副教授、校语委委员

蔡宗贵 校语委办工作人员、讲师、校语委委员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相关负责同志和授课教师代表。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

更尕扎西 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教工委专职副书记

司 崇 囊谦县教育局人事科干事

魏晶选 囊谦县第一民族中学教师

囊谦县部分参训学员。

四、会议要求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签到入会。

(二)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隔座入座。

青海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抄送: 校领导 学校各单位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2021 年11月22日印发

打印:索南措 校对: 吴用 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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