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青师大)圆满完成
青海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受青海省语委委托,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青海师范大学)聘请校内外教授及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十余人组成评估验收工作组。工作组于2024年5月--10月,分赴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果洛州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展开省级评估验收。评估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办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在学校自查、县级验收、市州复查的基础上,对标对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卷测评等方式,重点考核检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教育教学、宣传普及、科学发展等方面的达标情况。



评估验收工作组在听取了市州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根据面向乡镇、城乡接合部学校为重点抽查对象的要求,确定县、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部分地区选择职业高中作为实地核查点,实地抽查核查期间召开座谈会,核查相关文件档案,随机访谈,调阅教案,试卷及课程考核材料,查看标语、横幅,查看各类牌匾、公示栏,发放回收语言文字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调查问卷。实事求是严格按照《青海省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圆满完成省级核查评估工作。



每个市州5天的核查评估后,评估组对各受检单位在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教育教学、保教实践、宣传普及、科学发展等方面总结反馈。总的来说各地区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凝练了特色亮点。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成效显著。